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的意见

4月7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的意见。意见提到,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依法收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明确驾驶自动化功能及其设计运行条件。设计运行条件应包括设计运行范围、车辆状态、驾乘人员状态及其他必要条件;设计运行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电磁环境、天气、光照等。

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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