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7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70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5%;第二产业用电量316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第三产业用电量81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7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 上一篇:国家能源局:7月份,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达到77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较2019年同期增长16.3%,两年平均增长7.8%。 下一篇:扬州发布: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汤汪乡,曲江街道,东关街道等4地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江都区仙女镇,丁沟镇等5地调整为中风险;原扬州市中、高风险地区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