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价格指数市场动态,积极调研了解相关价格指数情况;《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后,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上一篇:国家发改委:《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下一篇:国家发改委:《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包括大宗商品在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推动我国价格指数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