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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信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明确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

工信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明确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

12/08/2021 09:56 生成海报 分享到:

上一篇: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解读: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能力。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方面,《意见》明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保护。

下一篇:工信部:《意见》明确企业应当建立自查机制,发现产品存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安全、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安全等严重问题的,应当依法依规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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