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近日印发,《意见》明确25条重点任务,其中,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提出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 上一篇:深圳:恢复深交所主板上市功能,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货 下一篇:白宫:美国必须与盟友合作,确保电动汽车用金属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