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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环球财经》2023年07月刊
导语
在21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审视李斯特提出的兼具有限自由贸易、保护本国工业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将自由、开放与限制、保护有效结合在一起,在二者之中寻求一个平衡点,将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诸国经济发展带来启示。
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历来存在自由贸易与保护本国工业两种对立观点,均带有片面性。德意志学者李斯特(Georg Friedrich List)将国际分工与贸易保护联系在一起,提出根据各国国民经济完成程度,将经济发展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对处于发展阶段的幼稚产业进行阶段性保护,即“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该理论在有限自由贸易、保护本国工业之间寻找了一种平衡,对于我国工业发展与保护具有指导意义。在现代经济史上,东北亚的韩国与东南亚的马来西亚利用李斯特的理论对汽车制造业进行保护,一成一败的事例,对我国工业发展可资借鉴。
不同经济学派对于自由贸易的态度
国际贸易学是经济学中最古老的学科之一。随着世界经济愈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围绕着国与国之间究竟应该采取何种贸易形式已达到利益最大化,各经济学派之间各持己见。自十六世纪起,重商主义者便开始对此进行探究,经过十八世纪至十九世纪的日益发展,终成显学。选择一种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特点的国际贸易学说,以使本国在对外经贸往来、工业发展建设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重要经济问题之一。
相当一部分学者倾向于自由贸易,主张充分利用国际分工,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提出的“绝对成本说(Theory Of Absolute Costs)”,与李嘉图(David Ricardo)阐述的“比较成本说(Comparative costs)”,以及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赫克歇尔(Eli Filip Heckscher)、俄林(Bertil Ohlin)师生倡导的“要素禀赋理论(H-O Theory)”。与之相对,另一部分学者则倾向于通过贸易制度上的约束,确保本国的工业发展,以取得国际贸易顺差。譬如,凯恩斯主义(Keynesianism)推崇的“超保护主义理论(Theory of Super-protection)”,以及斯坦福大学教授麦金农(Ronald I. Mckinnon)于二十世纪70年代提出的“新贸易保护主义(New Trade Protectionism)”,亦被冠以“新重商主义(Neo-Mercantilism)”之名。
不过,无论是倾向于自由贸易、主张国际分工的理论,抑或是强调顺差、保护本国工业的学说,都带有与生俱来的片面性,将国际分工与贸易保护置于完全的对立面,长此以往势必导致国际贸易的畸形发展。相对于上述两种理论,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则将国际分工与贸易保护巧妙联系在了一起。
汉密尔顿保护制造业理论及其产生背景
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一个重要学术源流,是美国政治家和经济学家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的理论,并创造性地对后者进行了改进与扬弃。作为美国独立后的首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提出保护幼稚产业理论的背景是国家刚刚离英独立。1781年,美国取得“约克镇大捷”,英军统帅康华利(Charles Cornwallis)将佩剑呈与了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北美十三州的独立战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独立之初的美国无论在生产技术上,还是从产品质量上都远远落后于英、法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尽管军事上的胜利使美国摆脱了军事危机,但国内的经济危机却进一步加剧。
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滥发纸币。大陆会议为应对战争,无限制地发行大陆券(Continental Currency),1775~1779年先后发行了一亿九千万元;除此之外,各州也发行了高达两亿元的钞票(注1),造成纸币购买力大幅下跌,物价飞涨;另一方面,美国国内的工业、农业都受到来自外部商品的猛烈冲击。以英国为例,不甘心失败的殖民者利用自身在制造业上的巨大优势,以低廉的价格对美国市场进行商品倾销,企图摧毁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美国幼稚产业。同时,还限制北美诸州的各类出口产品进入西印度群岛,以达到继续从经济上控制美国之目的。
1784~1786年,美国从英国进口的货物总值约为7591935英镑,而同期出口额则仅为2486058英镑。英美两国之间高达5105877英镑的贸易逆差。十八世纪80年代,美国社会的矛盾空前尖锐:北部的大资本家和南方的农场主却赚得盆满钵满,大发横财。与之相反,广大农民、手工业者的赋税愈加沉重,倘若无法及时偿还债务,就会身陷囹圄,苦不堪言。以马萨诸塞州为例,该州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农民负债累累,并且受到重税的盘剥压迫,被迫离开商业中心。鉴于正当的债务减免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和平抗争的努力宣告失败,直接导致了底层大众揭竿而起。
1786年8月,马萨诸塞州爆发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起义(注2),领导者是曾经在独立战争中功勋卓著的陆军上尉谢司(Daniel Shays),故名“谢司起义(Shays’ Rebellion)”。一批贫农和破产手工业者聚集在谢司周围发动起义,轻易击溃了州长鲍登(James Bowdoin)派来镇压的民团武装。当年12月底,起义军发展到1.5万余人,占领马萨诸塞州许多小城市,进入全盛期。次年1月,为了获得足够的弹药补寄,谢司率领主力攻打斯普灵菲尔德军械库(Springfield Armory),久攻不克,遭到少将林肯(Benjamin Lincoln)指挥的政府军暗算,后者以谈判为烟雾,导致起义军放松警惕。受到麻痹的谢司和战友仓促应战,归于失败。尽管起义以失败告终,但暴露出的政治经济问题不得不引起了各州以及中央政府的重视,以免重蹈覆辙。
面对巨额贸易逆差带来的冲击,美国国内就重农主义、重商主义等论调展开了激烈讨论,在不同党派、各个社会阶层之间引起热议。农业立国的代表性人物是时任国务卿的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作为《独立宣言》主要起草者之一,杰弗逊的贸易思想是以农为本,试图将北美十三州打造成一个“农业共和国”。在他看来,土地耕种者才是最有价值的公民,对工业发展可以持放任态度,政府不应横加干涉。十九世纪初,杰弗逊当选总统,签订《路易斯安纳购地条约(Louisiana Purchase)》获得了原法属路易斯安纳260万平方公里的新国土,并向西部发起了被视为“西进运动(Westward Movement)”序曲的“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在杰弗逊看来,西部广袤的土地可以提供足够的国民财富,完全可以靠出口剩余的农产品,换取欧洲工业品,“只要美国还有空余的土地,我们就要以农业作为首要目标。”他的主张不仅完全契合了当时南方奴隶主向西部拓展变为农业种植基地的需求(他本人也通过继承岳父的资产成为弗吉尼亚最大的奴隶主之一),而且也受到了北部各州大商人的支持。
与之相对,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睹目时艰,面对英国的经济侵略,力主发展制造业,倡导实行重商主义。然而,美国第一届国会在1789年7月4日通过的《1789年关税法案(Tariff Act of 1789)》规定的平均税率并未超过8.5%,导致西欧各国尤其是英国的工业产品大量涌入,给独立之初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各州新兴制造业带来了巨大冲击。汉密尔顿认为,惟有增强联邦政府的力量,才能切实有效地对本国的制造业予以保护,“一旦制造业建立起来,并在我们中间生根发芽,将会给美国强盛、光荣的未来开辟道路。”有鉴于此,汉密尔顿在1791年12月提出了经济史上著名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Report on Manufactures)》。在该报告中,他着重指出:英国能够在十八世纪迎来空前繁荣,其根源是将产业革命的科技成果作用于工业发展,向海外市场尤其是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农业国出口产品,凭借高额贸易顺差使世界范围内的财富源源不断地留归本国。
因此,汉密尔顿提出了与杰斐逊“农业立国论”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制造业才是强国之根本,“进口的制造业成品注定会将财富从纯粹的农业国掠夺殆尽。”在彼时的国际经济环境下,美国欲开始自己的工业化进程,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中应该实行“关税保护”。鉴于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在技术、资金、市场方面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优势,使“最新建立制造业的国家与制造业已成熟的国家在平等条件下进行竞争,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行的”,故利用关税杠杆势在必行;另一方面,政府对出于起步阶段的制造业提供必要的倾斜、奖励与保护,大力发展银行业为制造业提供资金支持,惟有如此才能振兴本国制造业,为民族工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然而,受制于国内的政治环境,尽管汉密尔顿推动建立了“宾夕法尼亚制造业和工艺促进协会”,苦心孤诣地倡导“关税保护”措施和“保护制造业理论”,却始终没有推行开来。
转机发生在1807年。由于当年6月,游弋在弗吉尼亚沿岸的美国海军护卫舰“切萨皮克号(Chesapeake)”遭到英国战舰“豹号(Leopard)”的突袭并强征海员,酿成“切萨皮克”号事件(Chesapeake -Leopard Affair)。事发后,时任总统的正是上文提及的杰斐逊签署了《1807年禁运法案(Embargo Act of 1807)》。虽然没有有效抵抗英国的封锁政策,但客观实践了“关税保护”措施和“保护制造业理论”,促进了国内工业的大幅发展,尤其是东北部各州的制造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此基础之上,美国国会在1816年通过了第一部保护法案——《1816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816)》,对铁制品征收30%的关税,对棉织品和毛织品征收25%的关税,而且对需要加以保护的工业原料进口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特别关税(保护性关税)。尽管美国在南北战争之前还没有摘掉农业国的帽子,但其制造业却持续向前发展、最终完成产业革命,成为西欧之后又一制造业中心。
需要指出的是,建国之初的“重农主义”的持续性影响,并未随着工业化而衰退。根据美国农业部发布的数据显示, 2011年财政年度的美国农业出口额达1374亿美元,在国内创造了115万个工作岗位,出口顺差达到427亿美元,在世界农产品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足见,制造业与农业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更不是“零和游戏”。
李斯特开创“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十九世纪中前叶,德意志历史学派的先驱者李斯特陆续出版《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Outlines of American Political Economy)》( 1827 年)、《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The Natur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 ( 1837 年)、《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The Nation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 (1841年)三部专著。书中对汉密尔顿的“制造业保护理论”,科尔伯特(Jean-Baptiste Colbert)的“重商主义”,以及翟肯多福(Veit Ludwig von Seckendorf)代表的德意志“官房学派(Kameralism)”进行了发展与扬弃,形成了独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Infant Industry Theory)”,以使作为后起经济体的德意志诸国免受英国制造业的出口攻势。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提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这与李斯特的个人经历密不可分。1789年8月6日,李斯特出生在德国南部的罗伊特林根自由市(今属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匠人家庭,彼时的德意志诸邦尚处于分裂状态。同年,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爆发,继而演变为席卷整个欧洲的滔天巨浪;李斯特的家乡罗伊特林根也被并入了符腾堡公国。20岁那年,李斯特正式通过了王室财政部考试,在临近罗伊特林根的威布灵根和乌尔姆负责财税工作,为将来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十九世纪20年代,在“拿破仑战争”的刺激下,德意志各邦国的民族意识空前高涨,包括李斯特在内的有志青年要求改变现状,建立统一国家;历史学者阿恩特(Ernst Moritz Arndt)更是大声疾呼“什么是德意志祖国?(Des Deutschen Vaterland?)”
1819年,意气风发的李斯特组织各邦工商界代表在法兰克福成立了“德意志工商业协会”,旨在游说各地诸侯在全德范围内建立关税同盟,废除彼此之间的关税和过境税,破除贸易壁垒,率先在经济上实现统一。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德国必须撤除国内关税,执行统一的对外商业政策。”然而,此种超前的设想并未取得各邦国执政者的支持。1820年底,李斯特在斯图加特如愿以偿地被补选为符腾堡议会议员,再次抨击德国关卡林立的现状,倡导关税同盟,以抚平拿破仑战争的创伤。一个月后,李斯特返回家乡调研民情,撰写了著名的《罗伊特林根请愿书(Reutlingen Petition)》,更加尖锐地抨击包括官僚主义、贪赃枉法、贸易萧条在内的种种弊政,矛头直指封建统治阶层。事情的结局是:尽管这位最年轻的议员竭力为自己辩护,还是在1822年被判处“煽动叛乱”罪,失去一切职务,还被判处十个月监禁,外加监内相应劳役,永远不得担任公职。同年,李斯特逃往斯特拉斯堡避祸,继而流亡法国、瑞士、英国、美国各地。
在流亡美国的五年中,李斯特着重考察了美国在农业、制造业和商业各方面现况,尤其是系统研习了汉密尔顿的学说,并初步构建出自己的学说理论,完成了《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诚如其所言:“在新大陆上,关于政治经济学,我们可以读到的最好书册就是生活本身。”在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中,最重要的核心内容之一,即将经济发展过程划分为“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五个阶段。而这一划分的理论基础,正是基于他亲眼目睹美国了从农业阶段向农工业阶段转型,亲历了北美诸州如火如荼的产业革命进程。在李斯特看来,“国家会历经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在欧洲费时几百年的进步,即从自然状态向畜牧业再向农业然后向工业和商业转变的过程,这里就发生在大家眼皮底下……农业国与工业国的对照在这里以最明了的方式呈现出来,从而激发人们展开最猛烈的倡议行动”。他力图将自己在英国、法国以及德国学习到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经验、思考协调起来,“如愿提出了一个学说体系”,对幼稚产业予以保护。
李斯特指出“工业是科学、文学、艺术、启蒙、自由、有益的制度以及国力和独立之母”,是生产力的根本。由于英、法、美、德诸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采取的贸易政策也应该予以区别。第一,对于处在农业阶段的国家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以利于自身农产品的对外输出,从外部顺利引进工业产品,培养工业化基础;第二,倘若该国业已处于农工业阶段,工业已经有初步基础,其中的某类或某几类产品可能具备潜在的比较优势,但缺乏专业技术和资金投入,尚未建立完备的产业规模,在一个相当长的阶段内不足以参与国际同业之间的竞争。在此种情况下,后起的经济体势必要实行保护幼稚产业政策, 采取提高关税、政策倾斜甚至是直接发放补贴等手段,以帮助、推动本国制造业的发展,不能盲目开启国门;第三,对于处在农工商业阶段的国家,则应施行自由贸易政策,鼓励制造业充分参与国际竞争,在优胜劣汰中刺激、实现国内产业健康、良性的稳定发展。
与汉密尔顿的制造业保护理论不同,李斯特理论的最大特点在于:对幼稚产业进行保护具有暂时性、动态性以及针对性,不可一概而论。首先,保护具有暂时性。当幼稚产业发展壮大且具有相当的经济规模,可以形成长期的竞争优势而能与外国公司竞争之时,即可宣告保护中止;其次,对保护成效进行动态评估。倘若某项产业经过长期的扶植,仍难以达到参与国际竞争的程度,也可酌情放弃;最后,保护只针对国际竞争。过度保护幼稚产业,将它们完全封闭在保护罩内,往往适得其反。因此必要的国内竞争对企业可以起到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作用,有助于提高经济规模与竞争力。
“铁血宰相”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对于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甚为服膺,经常翻阅其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奉为圭臬。遗憾的是李斯特本人却没有看到国家统一。1867年,以普鲁士为首的22个邦国组建“北德意志邦联(Norddeutscher Bund)”,但包括巴伐利亚、巴登、李斯特的出生地符腾堡王国在内的南德诸邦并未加入(注3)。在三年后爆发的“普法战争(Franco-Prussian War)”中,拿破仑三世兵败色当,普鲁士军队直抵巴黎;南德意志四国摆脱法国的影响,与北部邦联合并。1871年1月,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Wilhelm I)在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宣告德意志第二帝国正式形成。遗憾的是,李斯特早于1846年11月30日在奥地利的库夫斯坦饮弹自尽,没有看到祖国统一的时刻。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在亚洲的实战经验及其意义
在今天的国际经济大环境之下,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再次向我们袭来。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世界发生的两次经济危机,使战后一直倡导自由贸易的美国逐渐转向贸易保护,从消极被动保护转向主动强制性保护。一向以自由贸易旗手自居的美国如此,其结果是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泛滥成灾,造成国际经济和贸易环境的恶化,各国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战此起彼伏。
以美国和欧盟之间的“波音、空客航空补贴战”为例。自2004年开始,世界贸易组织(WTO)先后裁定美国、欧盟都存在对各自航空企业提供非法补贴的问题。2019年,世界贸易组织裁定欧盟违规补贴空中客车公司(Airbus)。在此背景下,美国政府决定对包括葡萄酒、奶酪和威士忌的欧洲商品征收总额为75亿美元的关税,取得了世贸组织批准,使之成为世界贸易组织自1995年成立的25年以来给出的“最高金额的罚单”。次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反戈一击,宣布正式对40亿美元美国输欧商品加征惩罚性关税,包括波音公司旗下的五种商品关税从10%上调至15%、农业和非高端制造业关税将被上调至25%。美欧之间的贸易冲突,使本饱受疫情影响的两个航空业雪上加霜。通过上述事例可知,如果对贸易壁垒、贸易战等情况听之任之,最终可能导致总协定的多边贸易体制全面瓦解和国际贸易自由度全面下降。
放眼整个亚太地区,除了日本,中国、韩国以及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工业化水平,均不足以在整个制造业领域同美国、欧盟进行竞争,势必要实行有限度的贸易保护政策,以保护本国的工业发展。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巧妙地在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将适度的贸易保护与适度的自由贸易相结合,无疑更适合现阶段的东北亚诸国。当整体竞争战略需要时,某些不具备竞争力的行业可以舍弃,由于汉弃珠崖、壮士断腕,争取赢得对核心领域的更好保护;当核心产业具备一定的竞争力时,也应该逐渐有选择性地提高开放程度,但不能带有急躁冒进的情绪。
在保护幼稚产业,尤其是汽车制造业方面,东北亚地区的韩国与东南亚地区的马拉西亚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与深刻教训,可资借鉴。
1961年,朴正熙通过“5·16兵变”掌握了国家政权,并于1963年底当选总统。就任后的他任用经济专家、进行大规模工业投资、开启产业改革进程,并提出“贸易立国”的口号。不过,朴正熙的“贸易立国”远不是自由贸易,而是采取了对幼稚产业的保护,这一点在汽车制造业领域尤为明显。实际上,早在朴正熙当选总统之前,韩国政府就已经在1962年制定了《汽车工业保护法》,先后成立新国、新进、亚细亚和现代四大汽车公司。上述几家公司的运作模式基本上都是与外资企业联合设立合资工厂,共同建设合资品牌,这一点被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汽车制造业所因袭。然而,朴正熙政府并未止步于此、让四大汽车制造商裹足不前,而是推动韩国汽车公司独立设计、研发和生产国产化汽车,最终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自上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期,以汽车工业为代表的韩国制造业出口额以每年40%的惊人速度增长,制造业出口在总出口额中的比重从25%提高到了80%以上。这种势头一直保持至今。根据2021年的最新数据显示,韩国现代起亚集团的汽车全球销量高达667万辆,跃升成为仅次于日本丰田和德国大众的全球第三大汽车集团。其中,80%以上的销量都在海外,韩国本土销量仅占20%。
同样是利用李斯特的理论保护汽车制造业发展,东南亚地区的马来西亚却没有像韩国一样取得成功。1981年,马哈蒂尔(Mahathir Mohamad)出任马来西亚联邦总理,实施了旨在保护本国工业尤其是汽车制造业的“幼稚产业保护”政策,一度使该国跃居“亚洲四小虎”,可与东北亚地区的韩国并驾齐驱。其中,最让马哈蒂尔引以为傲的便是打造了“宝腾汽车”作为国民品牌,蜚声海外。然而,马拉西亚汽车制造业的繁荣,完全是建立在提高关税和政府巨额补贴的基础之上。随着2003年,马来西亚政府的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对汽车行业的扶植力度下降,导致一度风生水起的制造业陷入连年亏损的境遇。诚然,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条重要原因是:汽车制造业巨头们并不了解“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真谛在于暂时性、动态性,并非一以贯之。企业应该抓住政策环境的倾斜期,着力提高自身的科技水平,拥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韩国和马来西亚均在汽车制造业领域实践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却取得截然相反的结果,各种原因值得东北亚各国深思。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对我国工业发展与保护的启示
我国作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东北亚第一大经济体,面临的状况远比十八世纪的美国、十九世纪的德国以及二十世纪的韩国复杂得多。一方面,自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尤其是1992年实行以市场经济为走向的改革至今,我国已经建立了独立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拥有了世界主要高技术产业,可以说在这些领域已跻身世界前列,如核工业、航空航天工业、电子工业等。不过,从总体上看,距离世界顶级工业强国尚存一定差距。另一方面,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在与欧美、日本等国进行的高附加值商品的贸易中处于明显的逆差地位。然而,在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又受到来自越南、泰国以及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各国的挑战。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之下,李斯特提出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对于我国当下的经济发展与产业保护可资借鉴。
在保护幼稚产业方面,我们曾经有过教训。上世纪90年代,政府几次大幅度降低关税,导致外资公司涌入中国,掀起了中外合资建厂的浪潮。然而,突如其来的资本、技术给温室中的民族工业的发展轨迹带来巨大冲击。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大部分国企都希望能借助外商及其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给自身企业注入新活力,一时间纷纷从海外引进生产设备与生产线,改进管理模式,岂料事与愿违。
以轻工业中的汽水行业为例,汽水饮料的制作在我国有着近百年的历史,早在1920 年的沈阳就诞生了“八王寺”汽水饮料,继而又出现了武汉的“大桥”汽水、上海的“正广和”汽水、重庆的“天府可乐”、天津的“山海关”汽水、西安“冰峰”汽水、广州的“亚洲沙士”等八大汽水厂商,最著名的当属北京的“北冰洋”汽水;上世纪80年代,北冰洋汽水的日产量达到84万瓶,仍供不应求。因此,1985年8月,北冰洋食品公司通过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从日本引进了一条生产线,利用新技术提高产量,逐渐达到了全盛时期。以北冰洋为代表的国产汽水生产行业,能在80年代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应该说是得益于当时国家的保护政策。尽管可口可乐公司在1981年就已经抢滩进入中国市场,但起初其生产的碳酸饮料受到严格限制,绝大多数只能用于外销;后期尽管有所松动,可八大国产汽水仍占据着大部分市场份额。至90年代招商引资浪潮兴起,情况为之一变: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两大国际碳酸饮料巨擘采取合资手段,与北冰洋、八王寺、山海关等汽水厂家合作,不仅打开了市场,更成为了控股方。达到目的之后,两大巨头迅速对旗下的中国国产汽水品牌进行减产、边缘化直至停产,惟有上海的“正广和”保持着独立地位,这便是我国汽水行业在90年代遭遇的“水淹七军”商业案例。
在21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审视李斯特提出的兼具有限自由贸易、保护本国工业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将自由、开放与限制、保护有效结合在一起,在二者之中寻求一个平衡点,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诸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几点启示:一方面,对于已经发展成熟、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 应确保其公平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在新的市场竞争中,各大企业应该迅速提高核心技术开发能力,加快以名牌企业为重心的社会存量资本重组,以集团化的优势增强竞争力, 在国际竞争中牢牢把握住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对于尚不具备国际竞争能力、但发展潜力巨大的幼稚产业,国家应在一个时期内给予政策倾斜或资金支持,果断采取“进口替代战略”,充分运用关税的作用在部分领域限制工业品的输入,以促进本国工业品的生产,并逐渐以国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我国工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工业化,扶植幼稚产业成长。
1.王荣堂:《1786年谢斯起义的原因和影响》,《历史教学》,1961年(Z2),第47页;
2. 在此之前,美国还发生过查尔斯·德斯隆德斯领导的路易斯安纳“德国海岸起义”(1811年)、丹马克·维奇领导的“查尔斯顿暴动(维奇起义)”(1822年),但其规模与影响远不及谢司起义;
3.符腾堡公爵弗里德里克二世(Frederik Ⅱ)于1806年称王,将公国升格为王国。
1.杨生茂、陆镜生著:《美国史新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
2.杜厚文、朱立南主编:《世界经济学:理论·机制·格局》,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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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少华著:《美国早期现代化的两条道路之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5.(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著,陈万煦译:《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
6. Julian P. Boyd ed. The Papers of Thomas Jefferson V.8.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0;
7. Henry Lodge ed. The Works of Alexander Hamilton V.1. New York:Haskell House Publishers.1971;
8. Harold C. Syrett ed. The Papers of Alexander Hamilton V.7.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50;
9. Sean Condon. Shays’s Rebellion: Authority and Distress in Post-Revolutionary America, Baltimore,Maryland: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15;
10. Margaret Esther Hirst. Life of Friedrich List,and Selections from His Writings. London: Smith,Elder&Co.,reprinted by Forgotten Books.2012;
11. Eugen Wendler. Friedrich List ( 1789—1846) : A Visionary Economist with Social Responsibility, Springer—Verlag Berlin Heidelberg.2015;
12.Arno Mong Daastl. Friedrich List’s Heart, Wit and Will: Mental Capital as the Productive Force of Progress, PhD Thesis.The University of Erfurt.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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